會員規章暨場地使用規範
歡迎加入本俱樂部。我們致力於打造一個安全、專業、純粹的匹克球運動空間。為維護所有會員的權益與訓練品質,申請加入或安排會員自主訓練時段即視為同意並遵守以下規範:
本場館採私人會員制營運,非公共開放空間,僅限有效會員及經館方核准之人員入場。不得作為公開競技、商業推廣、活動舉辦或其他用途。
本場館設有兩面訓練空間,會員應依實際安排之會員自主訓練時段與空間使用(單面空間建議 4–6 人,最高不超過 8 人)。不得占用未安排之空間或他人已安排之會員自主訓練時段。
會員安排會員自主訓練時段並攜伴或帶員工進場,會員本人必須親自出席,不得僅將額度、時段或空間借予他人使用。
會員嚴禁將已安排之會員自主訓練時段、空間使用時段加價轉租、轉讓以獲取利益;亦不得以教學、陪打、體驗等方式從事私下收費或商業宣傳。
教練安排須透過館方正式安排與批准,自行邀請教練須事前報備並經同意。教練不得以任何名義帶非會員進場授課或圖利,會員亦不得協助此類行為。若違規從事未經申報之營利行為,館方得要求補繳場地費,並得依違規情節暫停會員權;如因此終止會員資格,剩餘未使用之點數、預存金或會籍價值,應依退款政策扣除已使用部分及必要費用後辦理退費結清。
會員自行邀請或自帶教練進場時,相關教學安排、指導內容、運動風險與人身安全由會員及其邀請之教練自行負責;除可歸責於場地設施或館方管理之事由外,館方不負個別教學效果、私人指導安排或因此衍生之爭議與損害賠償責任。
僅限穿著「不留痕跡室內運動鞋(Non-marking Shoes)」入場。嚴禁穿著高跟鞋、釘鞋、硬底鞋或戶外鞋,違者館方得拒絕入場;若造成地板損壞,須負修繕與賠償責任。
館內全面禁止飲食,僅可攜帶密封式飲水容器。場內嚴禁吸菸(含電子菸)、吸毒、賭博、明火加熱設備及攜帶危險物品。
除依法執行職務或協助身心障礙者之導盲犬、導聾犬、肢體輔助犬等工作犬外,一般寵物不得攜入館內。會員如攜帶前述工作犬入場,仍應自行妥善管理其動線、安全與陪同責任,不得影響其他會員使用、場地秩序或設備安全。
若因攜入動物造成排泄、掉毛、抓咬、污損、設備損壞或其他清潔、消毒、修繕需求,會員或攜帶人應立即處理並負擔因此衍生之一切清潔、修復、營業損失與賠償責任。
請準時進退場,不得提前進場,超時將加收費用。使用後器材須歸位,垃圾依規定處理;個人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,禁止物品過夜存放,遺失或損壞館方不負保管責任。
本場館已提供合理之安全設施,會員應自行評估身體狀況並負擔運動固有風險,因個人因素或運動行為導致之傷害,場館不負賠償責任。
本場館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,保障因場地設施或管理責任所致之意外事故。
惟匹克球運動本身具有一定風險,若屬個人運動行為(如碰撞、跌倒等)所致之傷害,通常不屬於上述保險理賠範圍。
建議會員依自身需求另行投保個人運動或意外保險,以完善自身保障。
本場館提供全時段開放(含夜間無人化時段),夜間進出須嚴格遵守館方標準作業流程與設備檢查。夜間時段嚴禁私自授課、未經許可操作特殊設備,且會員本人必須到場。
本場館於會員完成入會申請前,將以網站頁面、會員系統、電子郵件或官方 LINE 帳號等方式,提供本契約條款、會員規章、會員自主訓練時段安排方式、點數與計費方式及相關使用規範,供會員於申請前充分審閱。
本場館將提供會員合理之審閱與詢問期間。會員如對本契約條款、計費方式或相關規範內容有疑問,得於申請或儲值前向本場館提出,本場館應於合理期間內提供必要說明。
會員於完成入會申請、勾選同意相關條款,或於系統中點選「同意」、「確認」、「送出申請」或其他具相同意思表示之按鍵後,即視為已審閱並同意本契約、會員規章及相關規範內容;本契約自會員完成前述同意行為時生效,雙方權利義務並自該時點起算。
會員資格與開通方式依館方審核與通知內容辦理。會員如於開通日起七日內,且尚未使用任何會員自主訓練時段,得解除會籍或終止契約,並請求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會員預存金轉換為點數後,點數不可轉讓;點數有效期限依會員當次購買或開通方案所載內容辦理。若相關費用、點數、使用規則或會員權益有調整,館方應以官網、會員系統、電子郵件或其他合理方式事前告知。
館方未經會員同意,不得逕行視為會員同意新的收費、扣款或其他權利義務變更;會員如不同意重大變更,得依本政策申請終止會籍並辦理退費結清。
會員得於會籍有效期間內隨時申請終止會籍。退費時,已使用部分不予退還;未使用部分按剩餘會籍期間比例,或依剩餘未使用之點數、預存金或會籍價值計算後退還,並得扣除必要之行政處理費用。
本場館採「三大過」警告停權制度,一般違規予以提醒;重大違規處以停權 7 日至 3 個月;嚴重違規得終止會員資格及場地使用權。會員如因嚴重違規遭終止資格,其剩餘未使用之點數、預存金或會籍價值,應依退款政策扣除已使用部分及必要費用後辦理退費結清,必要時依法處理。
會員如需移轉會籍剩餘權益,應事先向館方提出申請;館方得就受讓人是否符合會員資格進行審核,並於必要範圍內收取合理行政處理費。會員如因傷病、懷孕、出國、兵役、職務異動、遷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會員之事由,得檢附證明申請暫停會籍;暫停期間會籍效期順延。
為維護安全管理及釐清糾紛,公共區域設有監視錄影設備(更衣室及廁所除外),入場即視為同意錄影,資料將依法妥善管理。
館方得因法令變更、主管機關要求、安全管理、教學安排或營運需要,調整會員規章與附屬規範,並應於生效前以官網、會員系統、電子郵件或其他合理方式通知會員。如涉及會員既有主要權利義務、費用、退費標準、服務內容、會員自主訓練時段安排方式或使用範圍等重大事項者,會員如不同意該變更,得於通知後一定期間內終止會籍,並依退款政策辦理退費結清。本規章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如有爭議,以場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;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法令關於管轄法院之適用。